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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最近看了一個故事,挺好看的。但,可卻不免會想,自己不可能做到那故事中女主角的做法,也懷疑這決定是否合理。

        那是一個帶點科幻元素的故事。女主角因為家庭背景關係(一個不知道自己家是黑道的黑道大小姐),雖然條件很好,雖然與男主角經歷過風風雨雨,仍不容於他的家庭(警察世家)。後來,男主角受重傷,而女主角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回他的生命。故事到現在仍未揭露其中有甚麼轉折,但女主角雖然不死,但卻也需要倚靠每天吃藥,才能存活。而且,更要讓他忘記自己,遠離他生活,更要像是在他危難時離去,而得不到朋友們諒解。

        她的犧牲,讓人覺得不可思議。一個人,擁有的、最重要的,也就只有家人、情人、朋友與健康(生命)。在她已經失去家人的情況下,她用自己的健康(生命)、朋友去換取他的生命,而又不能與他在一起,想想就已經覺得很可怕!

        想想將她當成寶的爸爸與大哥會怎樣想?想想為保護她連命都可以不要的二哥會怎樣想?想想疼她如親女兒、親妹的大伯、堂兄會怎樣想?她是真的寶貝,是真的值得人愛的好女孩。聰明、體貼、可愛、善良。想出這個以命換命法子,要女主角用命去換的、男主角的家人,可真會糟塌人!然而她,依然作這個選擇。

        當然,在那種情況下,可能是沒有其他選擇。獨活與兩人都生存下來之間,當然是不會選擇前者。但這種以自己的生命換取對方生存的偉大犧牲,我卻不贊同。

        我不認同「愛情獨大」的看法,我不認同「為那一個人而活」的看法。這種看法,抹殺了人自身存在的意義與價值。這,可能來自於肋骨的故事。可就是她是你的肋骨,或是妳是他的肋骨,始終是兩個有各自靈魂意志的人。既然如此,也只能說是共生,而不能說是為他而活。且,生命中除了愛情外,應有更多值得你珍惜,值得你為他 / 他們愛護自己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 這類故事好看,是因為它表現了生死不能磨滅掉的愛。然而,是否就只有這種法子去印證愛的存在呢?這是我深思的地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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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ttlehe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